沈阳:在优化营商环境等“12+1”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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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6 近日,中共沈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突破”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决策部署,沈阳市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大干三年、奋斗三年,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如期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以超常规举措推动沈阳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
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沈阳确定了这样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字沈阳、智造强市建设成效明显,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质增效,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不断缩小,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国家中心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形成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以中国式现代化沈阳实践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为此,沈阳市抓实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点任务,结合扎实推进“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抓住主要矛盾,聚焦关键环节,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围绕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引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等攻坚突破,着力在加强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12+1”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沈阳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跳高队”,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强有力支撑。
沈阳市强调全市上下要展现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过硬作风,以思想解放破冰开路,以能力提升狠抓落实,以苦干实干积厚成势,以斗争精神闯关夺隘。加强党对全面振兴的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凝聚共促振兴的强大合力,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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