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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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1 《鞍山市持续净化政治生态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提出,要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线索查处、治理效果公开“三项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营商局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
开展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建立台账,并对照台账逐一细化落实责任单位,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要明确还款计划。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予以惩戒、曝光。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新增拖欠账款。
开展政府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不到位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摸清历年来未履约践诺的实际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兑现承诺,提升政府诚信水平。尤其是招商引资中做出的一些违法承诺和不可能兑现的“空头支票”,要主动登门向企业说明,展现政府的诚意,征得企业的谅解。
开展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攻坚行动方面,主要是针对企业和城乡群众关心关注的涉房涉地、涉企、涉众三类历史遗留问题,分级成立相关工作专班,制定化解问题流程,分类实施、分步解决,个别事项“一事一议”,系统推进、全面消化。同时,要加快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最大限度防止同类问题发生。
建立政商沟通互动机制方面,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促进政商正常交往的正负面清单,鼓励支持各级领导干部在严守纪律底线的基础上,坦坦荡荡同企业家交往、大大方方为企业解决问题,真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与企业结对互帮互助活动,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企业(项目)管家作用,实行重点投资项目“1对1”服务、重点企业“全生命周期”代办帮办服务,提高“政企直通车”运行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周到贴心的服务。
纵深推进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面,按照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入查找鞍山市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破坏鞍山营商环境、阻碍鞍山振兴发展的人和事,无论其处在多么重要的位置、无论身穿多么光鲜的外衣,都要坚决查处,绝不留情。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廉洁经营。
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开展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行动,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推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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