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1-10-09   信息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97

  为深入开展第二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辽宁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落实,9月27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推进会,专题听取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并对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行了部署。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戒骄、政治部(警务部)主任勾燕、副厅长李晓强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省司法厅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就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汇报,并结合部门工作职能提出了加大与营商环境建设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力度、加快“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畅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渠道、实行“一次性告知”、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工作平台建设、全省律师继续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等多种举措。

  林志敏强调,要高度重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司法部部署要求,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力军的作用,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切实发挥领导表率作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营商主体发展需求,以工作项目化、目标责任化、成效考评化为抓手,对提出的工作举措进一步细化、实化,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抓推动,确保于10月底取得显著成效。要强化工作统筹,切实发扬斗争精神,抓住教育整顿有利契机,以“小切口”实现大突破,着力解决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到位的顽疾问题,在谋深做实增效上持续发力,实现教育整顿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互促进、有机融合。要突出为民办实事,立足司法行政实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整治成效的标准,着力将有效的措施以建立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第二批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厅二级巡视员,省司法厅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厅教育整顿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