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书店“一件事”在哪办!如何办!
信息来源:辽宁省数据局(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浏览次数:244
发布日期:2024-08-09将“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设立审批”
“食品经营许可设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核发”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
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业务整合为开书店“一件事”
2023年以来
省委宣传部与省营商局共同建设
开书店“一件事”
企业可通过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哪办?如何办?赶快来了解!
政务服务平台开书店
“一件事”办理入口
1、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2、进入“一件事办理”专区后,选择“法人办事”,点击开书店“一件事”立即办理按钮。
3、进入开书店“一件事”详情页面,了解开书店“一件事”的办理事项、办理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事项告知、相关服务、政策解读等内容。
4、点击立即办理之后,选择地区。
5、点击确认后,根据页面智能引导,选择所需办理事项,完成申请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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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申请进度查询
在开书店“一件事”详情页面,点击“我的办件”按钮,可以查询提交的申请办理进度及审批情况。
注意事项
服务范围:
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
事项告知: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应当符合: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申请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设立,应当符合: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符合:
1.经营场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有效期一年;
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法律知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考核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符合:
1.已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5.室内装修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外墙门窗上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应当符合:
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阅报栏、招贴栏、指路标示牌、橱窗、画廊、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定期维修,对脱落、易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期限的,应当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