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进异地就医多项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发布日期:2023-03-28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浏览次数:1577

近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门诊费用跨省结算等功能,推进电子凭证应用,推进更多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省医保局组建以来,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质增效,优化异地就医备案,开通非急诊非转诊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拓宽备案线上服务渠道,巩固完善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进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门诊药店就医购药免备案全国通刷通用,全面实现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0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2万余家,覆盖全部三级医院,每个县区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可提供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今年,我省将继续优化备案服务管理,开通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自动备案服务。我省参保人员如有异地就医需求,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照非急非转临时就医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即申即享的备案服务。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的,按其备案类型直接结算费用;住院结算前未办理任何备案的,按非急非转临时就医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如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的,可办理手工报销。

省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及省统一的接口标准规范,完善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兼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各类结算,健全门诊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预付及清算、协同管理等功能,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电子签章应用,完善电子票据信息、线上手工报销等功能。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移动支付,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医保服务平台网厅、APP和小程序等推广应用,加快推动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就医介质,切实改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