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发布日期:2022-10-13 浏览次数:56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地办事难点堵点,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要求新增一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聚焦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和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健全清单化管理和更新机制。扎实推进地区间“跨省通办”合作。围绕实施区域重大战略,聚焦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主要劳务输入输出地协作、毗邻地区交流合作等需求,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
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要求改进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加快整合网上办事入口,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着力解决网上办事“门难找”、页面多次跳转等问题。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推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全覆盖,建立完善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为全程网办提供业务咨询、申报辅导、沟通协调等服务。提升“跨省通办”协同效率。完善“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办件流转功能,推动优化“跨省通办”事项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
加强“跨省通办”服务支撑。要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加强“跨省通办”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增强“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
《意见》强调,从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监测评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3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意见》落地实施。
附件: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
来源:中国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