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县区动态

兴隆台区组建营商环境建设“大党委”

发布时间:2020-11-2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34

  日前,经兴隆台区委八届第163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兴隆台区营商环境建设“大党委”及其运行体制机制工作方案正式通过。这标志着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在机制机构的顶层设计上实现了质的变化,营商环境建设被提升到了党委职责任务的新高度。

  一直以来,兴隆台区对营商环境建设以及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工作非常重视。早在今年3月份,兴隆台区就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对9个成员小组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从诚信兴隆建设、金融环境优化、市场环境优化、企业减负推进、营商文化建设等方面,对域内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系统安排。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一段时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具体工作安排,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了投资、审批、营商、政务服务和执法等环境的持续优化,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升级发展。

  按照市委《关于组建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大党委”及其运行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兴隆台区营商环境建设“大党委”全面强化党对营商环境日常工作的领导,实行“大事共议、急事共商、难事共管、要事共决、实事共办”。“大党委”的书记由区委书记兼任,第一副书记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副书记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政法委书记等兼任,委员由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这样的人员安排切实保证了“大党委”的工作执行力、决策力,提升了落实力、战斗力,在解决影响或破坏营商环境优化的各类问题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据了解,兴隆台区营商环境建设“大党委”各委员单位,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建设总要求,着力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的政务服务建设体系,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能。各委员单位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扎实推进“多网合一”“多网融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综合指挥平台数据贯通;探索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评价考核体系,研究实行窗口服务人员专项绩效考核机制,将“服务群众满意度”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失信企业。

  在运行机制上,营商环境建设“大党委”推行会议机制,坚持“发现问题——大党委会议研究问题——书记会议讨论决定”等工作方式,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大党委”对需要多部门联动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牵头部门和解决时限,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推进工作有效落实。(李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