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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树”文明建设果满枝头

发布时间:2021-01-11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26

铁拳“治气” 铁腕“治水” 铁律“治土”


  2020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推动“发展保护”向“保护发展”转变,铁拳“治气”、铁腕“治水”、铁律“治土”,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树”文明建设果满枝头。

  全面完成了生态环境改革,县、区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监测、执法机构一并上收市级,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协调、指挥,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工作的力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25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198件群众信访案件全部销号。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提前超额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大气、水环境改善取得标志性、历史性突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08天,同比上年增加15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2%,同比改善3.1个百分点,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三;5个国考断面达标率100%,同比上年改善40%,前三季度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位列全国第24名。3个县级以上(石山、高升和大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功能区考核断面符合考核标准。春季和夏季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26.8%,同比上年同期改善4.8%。

  实施全国最大的“退养还湿”单体工程,投入近3亿元,清理平整围海养殖面积达8.59万亩,占滨海湿地面积近1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时限完成整改任务,30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生态欠账全部解决。

  创建生态环境执法巡检网格体系,积极推进“3+1”环境巡检全覆盖、两级网格环境风险早防控、三人协同精准执法“早清实严”的“423”网格监管新模式,创新清单式执法检查方式和审计式执法程序审查模式,促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完成年度计划,农用地土壤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工作排名全省前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确保土壤环境风险可控;大洼区、盘山县、双台子区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称号,全市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村标准,41个村跻身省级美丽示范村行列,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