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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力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1-01-08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67

  为确保春节前夕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持打击注药注水、非法添加“瘦肉精”、非法屠宰、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打击注药注水、非法添加“瘦肉精”、非法屠宰、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严厉打击畜禽注药注水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全市畜禽屠宰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六小时”待宰制度、品质检验与屠宰检疫同步制度等,严格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非洲猪瘟检测制度,对生猪实行待宰静养,按批次分圈,宰前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宰前停止喂水不少于3小时,杜绝屠宰环节注药注水隐患。加强对动物运输和屠宰环节排查,严防运输途中对动物的注药注水违法行为,发现有注药注水工具、线索的,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广泛搜集信息,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深挖注药注水等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重查处畜禽注水注胶案件。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犯罪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全市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建立完整真实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建立处方用药、药物禁用限用、休药期、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活畜出栏未使用“瘦肉精”承诺制度。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摸清经纪人底数和信息,加强备案管理,督促其查验养殖场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同时建立完整、真实的收购记录。加大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力度,督促屠宰厂(点)落实6小时待宰制度、“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建立完整的畜禽来源和畜禽产品流向记录,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违法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主动查处和依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日常巡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城乡接合部、私屠滥宰重点区域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开展排查。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配合机制,互通市场销售动物产品与检疫证明持有及证物符合情况,辨别检疫证明真伪及判定检疫证明效力,加强分析研判,打击非法屠宰行为。严格查验屠宰企业屠宰资质情况,严厉打击出借、转让、冒用或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继续巩固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顿成果,凡是“三证”不全,农业农村部未公告的生猪屠宰企业,坚决不允许生产;凡是已涉案,案件正在办理中的屠宰企业,不允许带“病”生产经营。

  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就饲养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无害化处理记录完善情况及散养户病死动物处置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对已被捣毁的黑加工点、黑窝点、黑交易点和废弃的屠宰点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为防止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对辖区内的交通道路两侧、河道、沟壑周边等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随意抛弃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肃清来源,一追到底,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