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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来自武汉人员应居家医学观察14天

  日期:2020-01-2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5日晚发布《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通知》,要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来自武汉的人员应到社区卫生机构登记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

  这份通知日前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发布。此前,国家卫健委牵头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共32个部门。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具体来看,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发布公告,对辖区内来自武汉的人员进行警示,要求到社区卫生机构登记并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工作,根据患者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引导患者至专门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为就诊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减少通过医院传播机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诊治收治,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

  通知还要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鼓励社区居民参与防控活动。
  
  以社区为网格,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管理来自武汉的人员,确保追踪到位,实施医学观察。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