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提示

最新 | 盘锦市调整部分地区风险区等级

  日期:2022-11-30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1月29日14时起,解除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瑞社区桔子广场A座和B座;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道河畔社区河畔福区14号楼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盘山县高升街道高升社区商贸区2期1号楼5单元、兴隆台区兴盛街道西水湾社区枫丹白露A区10号楼1单元为高风险区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