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提示

关于做好辽河油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日期:2020-06-13

辽河油区各成员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坚持科学研判、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精准落实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护员工生命健康,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建立并完善辽河油区各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特要求如下:


一 健全油区“常控”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辽河油区各企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集团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第四版)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指南》要求,制定完善并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出差审批、隔离检测、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宣贯和演练,加强防疫物资动态储备,开展宣传教育。要组织对基层单位、外部项目一线防疫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对于在思想上不重视、在工作方案上不制定不完善、在措施要求上不落实不检查,在履职上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各单位要及时通报,严肃问责,按照事故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严格工作场所常态化防控


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对外来人员检测体温、健康码及大数据行程卡查验,若体温≥37.3℃,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做好办公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或经常停留的公共区域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员工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规范夏季空调运行管理和使用,所有排风直排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关闭回风通道。加强通勤车辆防疫管理,固定司机、固定车辆,每天至少清洁消毒一次,开窗通风。


加强食堂及餐饮管理。对所有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排查,新上岗人员和外出返岗人员要隔离观察7天,要在上岗和返岗前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工作,严禁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严格遵守职工食堂就餐制度,外来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就餐。实行错峰就餐,分散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和面对面就餐,提倡自带餐具、单独进餐。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职工浴池、集体宿舍、体育场馆等应保持通风和消毒,严禁非本单位人员进入。严格控制宿舍人员密度,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体育场馆必须在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开放,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人员流量,严格落实人员信息查验、测体温、登记等措施。


加强线下培训管理。开展培训的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培训班严格执行“一班一策”的防控措施,要限制培训人数、对教师及参培人员逐一排查;核实外聘教师或外出返回教师14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二 健全“预控”工作机制


(一)员工及亲友和外派项目人员管理


对进出辽河油区(不包括辽宁省外油区)人员,员工(包括离岗歇业、退职改具等长期不在岗人员,下同)实行报批制度,亲友(出入油区走亲访友,下同)实行报备制度,各单位要及时掌握进出油区的人员身份、事由、来源地及目的地、交通工具和行程轨迹等信息。油区内部劳务人员,应由用工单位掌握情况并按要求报送,用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油区外部劳务人员,应由派出单位掌握情况并承担主体责任。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确需前往的,各单位要执行审批制度。


对于境外和外派项目,要在项目人员中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派出单位要建立“一对一”联络制度,每日联络,负责项目的疫情管控与追踪。


驻留重点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计划返回油区的员工及亲友,须在出发前3天向所在单位上报返程计划和具体行程,并经出发地、目的地政府同意后方可返回。员工返回后第一时间到指定场所集中隔离14天,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随后居家观察14天,期满返岗前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时间距上岗时间7天之内的不需要再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上岗。员工亲友返回油区后遵守本地社区疫情管控要求,如需居家隔离的,员工与亲友同步隔离。


(二)承包商及外来人员管理


强化用工单位对外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承包商队伍进行严格审查。对油区外来人员(包括承包商及分包商施工人员、上门服务人员、业务办理人员、来访人员、临时用工等,下同)逐一排查来源地、事由、交通工具、行程轨迹等动态信息,并纳入本单位员工进行一体化管理。不得安排中高风险地区的外来人员进入油区,禁止人员随意更换,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与本单位员工的接触,严防传染源输入。


三 健全“速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起高效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当出现新增确诊病例后,及时掌握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第一时间做好接触者排查工作,排查范围包括员工及亲友、承包商及外来人员,发现接触者立即报辽河油田公司防控办。做好重点地区及境外返回员工及亲友的排查,每周报辽河油田公司防控办。辽河油田公司及时向各单位通报。


加强发热员工管控。当员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就近就医,进行排查、诊治。两小时内向辽河油田公司防控办电话报备,上报情况说明。辽河油田公司及时向各单位通报。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门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及境外入境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应检尽检”和因公出差人员核酸检测所需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承担;“愿检尽检”和因私外出人员核酸检测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做好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隔离等员工的关心关爱,加强心理疏导,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困难。


四 健全“联控”工作机制


建立辽河油区各单位与地方政府常态化沟通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办事处、街道、疾控部门和医院的联系,自觉接受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安排。及时沟通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协调疫情防控重要工作,交流疫情防控有效举措,共享疫情防控资源。集中力量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人员要及时预警,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沟通。要做到防控政策一致、防控措施一致、防控信息共享、防控监管同步。


及时关注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发布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各类指引指南、会议纪要,动态收集省区市关于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市、区、旗)名单,了解疫情发展变化趋势,根据分区分级结果和政府要求,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妥善应对有关舆情,处理好与周边社区的关系,主动介绍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正面引导,增信释疑,避免矛盾冲突。


辽河油田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辽河石化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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