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提示

关于组织开展抗疫主题优秀宣传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日期:2020-05-15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和文艺工作者创新宣传手段,创作推出了一大批优秀宣传作品,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了强大正能量。为展示抗疫宣传成果,进一步深化抗疫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拟在盘锦市第二届优秀文艺作品“红海滩奖”评选中,对抗疫宣传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


  二、参评类别


  1.优秀纪实作品


  2.优秀网络作品


  3.优秀文艺作品


  三、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活动对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作品以及以他们先进事迹为素材的作品进行重点关注。


  “优秀纪实作品”参评对象:记录抗疫一线真实情况的文字、日记、现场报道等。


  “优秀网络作品”参评对象:抗疫主题相关的短视频(含抖音短视频)、短音频、美篇等作品。其中短视频、短音频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优秀文艺作品”参评对象:抗疫主题相关的各类摄影(含新闻摄影)、书法、美术、歌曲、曲艺、文学等作品。


  四、参评要求


  1.参评作品须为2020年抗疫期间创作,以抗疫为主题的原创作品;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社会效果好;投稿人拥有完整著作权。


  2.获奖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拥有,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保留作者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参评作品如涉及肖像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同一作品只参评一类奖项,不得多头报送。


  五、推荐报送要求


  各县区参评作品由各县区委宣传部组织初评并报送,纪实、网络、文艺作品各不超过10件;市直各单位参评作品由各单位初评后组织报送,纪实、网络、文艺作品各不超过10件;市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报送文艺作品不超过20件;社会自媒体、个人参评作品自行报送,网络、文艺作品各不超过2件。


  所有作品处理成电子格式,报送单位(个人)统一填报附表1、2(盖章或签字),将附件WORD版、扫描版及参评作品资料,于5月25日前统一打包发至指定邮箱(pjwy2824700 163.com),邮件主题、附件标题统一为“参评类别+作品名+单位+姓名”,例:文艺作品《XXX》市作协张XX。未按要求报送或逾期报送的作品不予受理。本通知可登录电子邮箱pjwyjp 163.com下载,密码:2824700。


  联系方式:2824700,联系人:芦亚。


  附:1.抗疫主题优秀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参评表


  2.抗疫主题优秀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参评作品目录


  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


  2020年5月14日

  注:报送单位根据初评结果对报送作品进行目录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