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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税务分局】一封感谢信 温暖战“疫”税务人

信息来源:盘锦税务  日期:2020-03-29

  3月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公司给辽宁省税务局发来感谢信,信中提到:“省、市两级税务机关积极将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扶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快速落地,让企业切实感受到税务机关在疫情面前的勇气和担当。为此,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向辛勤付出的税务干部致以最衷心的感谢!”文字虽然简单质朴,但这封来自企业的感谢信,让省市两级税务人心头暖暖的。


  据了解,辽河石化公司是辽宁省重点工业企业之一,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了解到该企业对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不明确之后,立即组建服务团队,对企业出口退税事项进行详细辅导,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在线答疑40余次,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疫情防控期间,该企业享受到延缓、减免相关税费2亿多元。


  疫情发生以来,现金流等资金问题是很多企业复工后面临的难题,辽宁税务系统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保障出口退税受理、审核、复审、核准各个环节畅通。


  同时,辽宁税务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对于退(免)税备案、证明事项业务,出口企业均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纸质资料允许企业延后通过邮寄送达。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疫情防控期间,辽宁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各岗位员工坚守一线,对出口企业的退税申请最快实现当天申报,当天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推送到国库,并与国库间保持税库联动,加快退税进度。同时做好线上辅导、电话咨询等“零接触”服务为企业答疑解惑。


  下一步,辽宁省税务系统将持续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提供好“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强化好疫情联防联控,不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