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提示

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药店 疫情防控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信息来源:盘锦市市场监督局  日期:2020-02-27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全市各药店的监管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查各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引导药店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停自选,设隔离。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的原则,引导零售药店停止开架销售及自选取药品的经营方式。在店内设置隔离区、隔离带,由销售人员送药到取药点,同时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减少不必要接触。

       戴口罩,测体温。药店店员一律做到每日两次体温监测,药品销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严格对进店购药人员测量体温,对未佩戴口罩人员,拒绝进店。购药人员较多时,引导间隔1.5米排队,防止人员聚集,维护购药秩序。

       严消毒,有记录。药店严格执行营业场所消毒制度,每日消毒不少于三次,并登记消毒记录。重点对营业柜台、药品陈列架、医疗保障卡读写器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四类药,实名卖。药店严格落实 “抗病毒、退烧药、消炎及治疗肠胃类药品”实名制销售。对购买上述四种药品的人员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如实填写购药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