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提示

【全员战“疫”守护家园】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切实扛起责任担当

  日期:2020-02-10

 

疫情时期,任务艰巨,盘锦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强水环境防控监管工作,做表率、守岗位,上下一心,织起一张护佑盘锦市水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网。

2月8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区环保分局及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共出动7台车辆,14名执法人员,对重点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河流断面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现场检查。

在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辽东湾)、大洼区第一人民医院、盘锦市中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盘锦馥安医院、金禾医院、蓝天医院、盘山县人民医院、盘锦监狱医院、盘锦康宁辽河医院、盘山精神康复医院、盘山常宁精神专科医院以及盘山县13个乡镇卫生院、兴隆台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对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详细询问和检查,现场指导工作人员填报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检查情况日报内容,要求其按照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严格落实对医疗污水的有效收集和加密监测,增加末端剂量消毒,坚决杜绝医疗污水排入农田灌溉渠道。

对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大洼区污水处理厂、盘山县污水处理厂、辽东湾污水处理厂的检查中,人员进出厂区均做体温测量、佩戴口罩,上岗人员无发热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在线装置稳定运行,按时投药消毒,污水达标排放。

在小柳河及太平河断面、荣兴海源育苗场、二界沟街道原王连生码头,明确详细排查并封堵排污口,禁止污水直排的工作任务。现场查看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及供水设施运行情况。目前,防护措施完善,各项监测指标数据正常,水质优良,要求盘山县及大洼区加强执法巡查和水质监测,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全市生态环境铁军,立足本职工作、攻坚克难,构筑起防控疫情的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