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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法院:“加个微信,我们现在开庭!”
日期:2020-02-09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疫情扩散风险,在征得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本院决定本案通过微信开庭的形式审理,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2月3日上午,盘山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手机端,采取微信庭审方式审理了2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审判组织成员及当事人均在家中通过手机参与庭审活动,形成了“隔空”多地的庭审布局,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稳妥顺畅。
微信庭审,通过当事人手持身份证件拍照上传,确保诉讼参与人真实合法;通过手机拍照上传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将形成的庭审笔录整体上传,当事人阅读后按规则要求表述清楚,并以手写方式签名拍照上传完成笔录阅签。
截至2月6日,用这样的方式,盘山法院完成5起案件的审理,用时最短的仅42分钟。拟采取此种方式开庭的案件还有30余件,正在排期准备中。
“疫情防控期间,能用这种方式按期开庭,真是没想到。”首件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在庭审结束后,对盘山法院启动微信开庭审理案件高度认可,并建议他代理的另一起案件的法院也尝试使用。
为应对疫情风险可能带来的诉讼阻碍,盘山法院专题研究制定《盘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庭审规则》(试行),以便在特殊时期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广网上立案、手机端庭审等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充分保障各项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让司法服务“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