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增8例确诊病例!大连发布第13号令!累计448.8万份,主城区核酸采样全部完成!
信息来源:盘锦新闻广播 视听盘锦 日期:2020-08-01
7月31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8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大连市报告病例(普通型2例、轻型6例),其中5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为大连市报告。
截至7月3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1例(含境外输入33例),治愈出院160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79例。目前,尚有35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7月29日24时至7月30日24时,大连市新增11例确诊病例。现将其轨迹公布如下:
1.确诊病例58:施某,男,54岁,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现住址:金普新区古城丁区。7月27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7月23日起,在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确诊病例59:吴某,女,47岁,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已离职)。居住地址: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公司宿舍。7月27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7月6日-7月20日,在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上班,食宿均在公司,休息日未外出。
7月21日,正常上班。18时办理离职后至金普新区站前街道新希望乐城(亲戚家)。
7月22日,在亲戚家未外出。
7月23日,12时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确诊病例60:汪某,女,67岁,打工。现住址:金普新区亮甲店镇柳树村。7月27日在村新冠肺炎病毒筛查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经大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患者自述生活工作较规律,每日由家步行至前柳屯蓝莓园打零工,工作期间偶尔与工友交流,不接触其他人。
7月19日,14时-15时,乘私家车到汇金市场购物。
7月20日-23日,在金普新区光中街道于洼小区儿子家中住。每日17时送孙女至金州体育场南侧碧海尚城小区补课班。
7月24日,上午其儿子驾车将其送回前柳屯家中,下午至蓝莓园工作。
7月25日-26日,在蓝莓园工作,正常上下班。
7月27日,正常上下班。中午至村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集中筛查点采样。
7月28日,上午正常上班,下午居家未外出。21时30分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确诊病例61:胡某,女,43岁,金普新区某服装加工厂工人。现住址:金普新区中长街道解放路。7月28日社区组织新冠肺炎病毒核酸筛查结果阳性,后经大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7月19日,14时-15时,乘私家车到汇金市场购物。
7月20日-24日,每日6时许乘金州201路公交车(体育场站-金菊化工厂站)至单位(金普新区光明街道南山村),18时下班原路返家。
7月25日,正常上下班。18时13分至小区门口“大石桥白酒”店购买白酒。
7月26日,正常上下班。
7月27日,6时29分至“卫士放心食品”小吃摊购餐。18时32分至小区对面“国威平价商店”购物。
7月28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确诊病例62:王某,男,48岁,无业。现住址: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宋家村。7月28日社区组织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主动筛查结果阳性,后经大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7月20日,8时43分、14时30分先后两次至鑫鑫超市购物;13时23分至兰州拉面就餐。
7月21日,4时47分至曲超超市购物;5时20分至5时50分至张姐包子铺就餐;7时55分至鑫鑫超市购物;9时59分至吉日超市购物;10时、12时50分和13时36分先后三次至鑫鑫超市购物;18时40分至吉日超市购物。
7月22日,6时55分、8时56分先后两次至鑫鑫超市消费;13时、17时20分先后两次至国发粮油购物;13时28分、16时39分先后两次至鑫鑫超市购物。
7月23日,6时32分至国发粮油购物;8时5分、8时42分和12时57分先后三次至鑫鑫超市购物。
7月24日,8时、10时38分和12时,先后三次至曲超超市购物;13时、14时16分先后两次至鑫鑫超市购物。
7月25日,6时26分、9时和16时先后三次至鑫鑫超市购物;6时17分、13时先后两次至国发粮油购物,8时57分至乐天超市购物。
7月26日,15时55分至鑫鑫超市购物;18时至乐天超市购物。
7月27日-28日,居家未外出。
6.确诊病例63:高某,男,17岁,某中学学生。现住址: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二十间大瓦房。7月24日,作为本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7月27日大连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7月21日-22日,6时乘坐1022路公交车上学,16时10分原路返家未外出。
7月23日-24日,学校放假,自述居家未外出。
7月25日起,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确诊病例64:华某,男,21岁,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居住地址: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公司宿舍。7月25日,作为本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大连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患者自诉生活工作比较规律,食宿均在公司,少外出。
7月18日,白天上班。17时30分至李家街市场汤火功夫麻辣烫就餐。
7月19日-20日,正常上下班,未外出。
7月21日,在宿舍休息未上班,午饭、晚饭均从公司食堂买回。
7月22日起,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确诊病例65:孟某,女,28岁,待业。现住址: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黄海渔业大港楼。7月28日,作为集中隔离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大连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7月21日-24日,患者在家照顾孩子,未外出。
7月25日,9时30分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9.确诊病例66:吴某,男,1个月。现住址: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黄海渔业大港楼。7月28日,作为集中隔离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大连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确诊病例67:金某,女,52岁,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现住址:甘井子区丽湾海景小区。7月23日,作为本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大连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7月8日-21日,每日6时35分左右自居住地乘电瓶车由其丈夫送至公司上班,17时下班步行返家。因脚踝受伤,行动不便,期间无外出购物史、未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7月22日休息未外出。19时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1.确诊病例68:徐某,女,28岁,职员。现住址: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碧海人家小区。7月23日,社区新冠肺炎病毒筛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经大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临床检查,7月30日由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该患者重点关注行动轨迹如下:
患者工作时间较规律,每日8时左右乘坐地铁3号线(大连湾站-大连站)换乘39路或者408路公交车至单位(新开路)上班,偶尔到单位附近外经贸大厦罗森便利店购买早餐;17时下班原路返家。
7月20日,19时-21时在碧海人家小区院内友嘉健身锻炼,自述锻炼期间未佩戴口罩。
7月21日,11时24分至星巴克(新开路店)就餐。
7月22日,患者6时30分打车陪母亲前往去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医院)就诊,患者、其母亲及接诊的医护人员均佩戴口罩。9时步行回单位上班。
7月23日,8时至菜市场买菜;后至小区门口兴隆源超市购物;14时去社区新冠肺炎病毒筛查点核酸采样。
大连市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
第13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关键阶段,须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不打折扣地履行“四方”责任,顾大局、识大体,全城动员,全民抗疫,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全民抗疫参战
广大市民要响应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离连,坚定抗疫信心,提高防疫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全面配合健康监测、排查和隔离管控,坚持做好个人及家属的防护措施。
(一)严格规范佩戴口罩。除居家、剧烈运动、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外均要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更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
(二)减少人员聚集。禁止大型聚会,最大程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外出,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出行提前准备“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到公共场所按要求配合进行测温、卡码双测。
(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常开窗通风,常消毒,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区域,尽量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避免接触传播。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和周围人员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时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不得私自用药治疗贻误病情诊断。就医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勺公筷,食物烧熟煮透,生熟食材分开存放,厨具也要生熟分开,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二、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一)各企事业单位须全面梳理及防范本单位疫情传播风险,严格有效落实通风消毒、健康监测、人员进出和从业人员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防控物资配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大规模会议或培训。实行错峰就餐,单桌、同方向用餐,科学统筹,避免排队取餐。
(二)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残疾人托养中心、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尤其要提高风险意识,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单位的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职责,强化出入人员管控,掌握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全市各类幼儿园暂停幼儿入园,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以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各类托管服务机构暂停经营,暂停在市域内举办各类以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暑期集体活动。
(三)对未履行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再一次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通过督导、检查、派驻等方式确保行业机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查找解决行业机构的防控问题,对于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关停整改。
(二)海关要加大对进口海产品、肉类等食品的检验检疫,确保食品输入安全。口岸、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对卸货转运、冷链运输及物流等各环节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着重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高度重视水产品、冷冻冷藏肉品等重点产品的风险排查,尤其是要加大对进口水产品及肉类产品的加工包装、市场销售等各环节监管,全面加强对农贸(批发)市场、水产品(海鲜)等经营单位和冷库、冻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相关行业全产业链、全要素风险管控。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制度,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严防来源不明及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的食品流入市场及学校、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
(三)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及时、全面深入开展密切接触者协查,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检测、早管控。
四、加大公共场所防控力度
(一)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卡码双测、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人员分流、避免人员聚集等措施。
(二)公共场所出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于体温异常人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敦促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排查;对有风险的人员坚决不许进入。
(三)加强全体员工在岗和工作时间以外的健康检测和行程管理,做好员工防疫知识及职责培训。
(四)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清洁消毒,要求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车,做好司乘人员的健康检测和个人防护。
五、确保社区管控措施到位
(一)全面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包保责任的落实,掌握各社区(村屯)整体人员情况,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尤其是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充分利用公安、网信部门推送的信息,切实将重点人员排查到位、管控到位,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封闭单元楼,封闭人员必须严格一人一间居家隔离,加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隔离管理,对可能受污染的场所、环境和物品实施消毒,注意保障封闭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高风险地区严格封闭管控,人员里不出,外不进,全部居家观察,全员核酸检测。
(三)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对社区室内外活动场所和器材设施的日常消毒,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
六、坚决守住医院安全底线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最高标准强化预检分诊管理,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进行最严格的管控。要充实发热门诊力量,加大排查力度,提升预警能力,对全部发热门诊就诊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坚决不漏掉一名阳性感染者。坚决杜绝院内感染,未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禁接诊发热患者。
(二)要对病房(病区)进行封闭管理,对所有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入院患者及陪护进行核酸检测,进入病房(病区)人员要进行认真排查,严格探视制度,非必要不陪护,最大限度减少病房(病区)内外人员流动。
(三)要采取措施满足群众必要的就医需求,特别是要保证急危重症患者的及时有效救治,统筹做好长期慢性病、肿瘤、血液透析等患者日常医疗服务。
(四)要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居民的医疗服务,封闭管理地区居民就医由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确保封闭区域人员闭环管理。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7月31日
8月1日大连主城区核酸采样全部完成
累计完成核酸检测448.8万份
8月1日上午,大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大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七次集中发布。邀请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连,大连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主任赵广东,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张勇,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邸树军,就目前大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
新增本地确诊病例8例
当前,大连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决不能有半点马虎和大意,再严的防控举措也不为过,再多的汗水辛苦也是值得的。我们要清醒认识到疫情风险随时随地存在,要继续坚持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严格强化底线思维,尽快完成全民核酸检测,做到全覆盖不遗漏,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科学有效抓好各项防控工作。
疫情基本情况
确诊病例情况
截至7月31日24时,新增本地确诊病例8例,有5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76例(其中轻型病例12人,普通型病例61人,重型病例3人。凯洋海鲜公司员工36例,凯洋海鲜公司员工接触者11例,大连湾街道居民17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9例,传播途径全力在查3例);所有病例均在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集中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4人,均为大连湾街道居民。正在实施医学观察的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1例(其中凯洋海鲜公司员工19例,凯洋海鲜公司员工接触者2例,大连湾街道居民7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者感染者密接3例)。
核酸检测情况
截至7月31日24时,大连市已累计出动医护人员24790人,累计设置采样点5299个,累计完成核酸检测448.8万份。
自7月26日大连市全面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以来,大连市各级医疗机构抽调大量精干医护人员,深入街道、社区采样点,顶高温、冒酷暑,为市民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同时,大连市各家核酸检测机构及省内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全面动员,满负荷运转,检测能力和检测量快速提升,确保迅速完成筛查工作。目前,大连市主城区的核酸采样工作已全部完成,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的支持、理解与配合。
即日起,大连市主城区各大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恢复正常服务,市民朋友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相关检测机构预约或咨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疫情态势分析
截至7月31日24时,大连市检测出本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共计107例,其中通过密切接触排查检出65人,占60.7%;通过集中筛查检出28人,占26.2%;通过主动就医检测出14人,占13.1%。
当前,大连市通过积极采取病例筛查与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与医学观察、划分风险等级实施严格社区管控等各项精准防控措施,凯洋公司员工暴露者及密切接触者中的病例、以及导致的社区续发病例得到及时发现和隔离管理。
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强化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食品安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就近就医,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硬仗。
大连市新冠肺炎
医疗救治专家组
最小确诊患者为1个月婴儿
目前病情稳定
自7月22日首例新冠肺炎确诊以来,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连市卫健委迅速反应,启动多学科组建的救治专家组及定点医院的收治工作。国家卫健委派驻2名曾参与2003年SARS、H1N1以及多个省市新冠肺炎救治指导工作的国家医疗专家,省卫健委派驻2名医疗专家,全面指导我市新冠肺炎救治工作。他们有丰富救治工作经验。
大连市在全市专家组中选派5名专家(其中包括1名中医专家),共同组成常驻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救治小组,负责每日的会诊工作。常规逐一为每个人会诊,重症患者及病情有变化的患者重点关注。每天都有会诊专家进入病区,进行重点患者的查房工作,亲临患者的床前,了解患者每天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同时指导病区医护人员防护要点、重点观察事项及注意事项。国家、省专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指导医护人员治疗和防护工作上的细节,无私与我们分享了他们的救治经验。
救治专家组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按国家第7版诊疗方案,进行精心诊疗、精心护理,实行一人一案和个体化诊疗原则。目前定点医院开放5个病区,分类收治不同类型的患者。其中1个重症监护病房,由长期从事重症医学专业的医生和护士组成;3个病区以普通型患者为主;为防止患者间交叉感染,特设立1个病区,以收治无症状感染者为主。
目前医护人员情况
200余名来自六院及市内各大医院的有经验的医护人员,现有医生50人,含中医医师3人,其中7人有援鄂经历。医技人员19人,护士159人,12人有援鄂经历,重症ICU由附属一院整建接管,病区内还有儿科团队和中医团队。每日有200多名医护人员与患者共同抗击病魔。大连市卫健委组建16支医疗队,随时可进驻。
病人收治情况
截至7月31日24时,定点医院共收治大连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107例,年龄最大75岁,最小出生1个月。小于18岁患者5人,60岁以上6人,哺乳期患者1名。成人平均年龄43.5岁(18岁以上患者)。目前107名患者中,普通型61例,轻型12例,无症状感染者31例,重型3例。
重症监护病房先后收治6例重型病例,除常规治疗外,重症患者实施无创通气治疗、高流量氧疗、俯卧位氧疗、恢复期患者血浆治疗等,经医护人员精心治疗和护理,目前有3例重型患者已经转为普通型,准备转到普通病房。剩余3例重型患者经过积极治疗,现在病情基本平稳,体温恢复正常,均在严密观察和救治中。此次救治中,有3例患者应用恢复期血浆治疗。现有61例普通型患者,均按第七版诊疗方案,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其中有发热症状6人,大多数体温低于37.5℃。107例患者中,目前出现抗体IgM/IgG双阳18人,新冠病毒核酸转阴患者11人。
市民关心的1个月婴儿救治情况:婴儿核酸检测阳性后,市卫健委立即组织儿科专家团队入驻病区,开始救治工作,目前婴儿病情稳定,精神状态良好,无发热、咳嗽、气短症状,肺部CT检查未发现异常,并在确诊家人及医护人员的陪护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关于中医救治工作,疫情发生后,大连市卫健委迅速部署中西医救治协同工作,加强中医药统筹调度,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优势互补,以提升临床救治工作。本次救治过程中,中医辨证施治,除1个月的婴儿外,为所有患者制定了具体的中药治疗计划,中医药参与率达到100%。
对患有基础疾病的患者,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协助诊疗。例如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请相应专科医生制定详细治疗方案。对1名有焦虑、情绪不稳定患者,每天都有心理医生通过视频、电话方式进行心理疏导,使患者情绪稳定,很好配合医生治疗,现患者自我症状明显好转。
在此期间,新冠肺炎救治团队受到各级政府和市民关心,受到定点医院在各方面给与帮助和工作上积极配合。我们会不辱使命,向零死亡、零院内感染、零医务人员感染的目标努力。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5支医疗机动队
共220余人
在应急病区进行工作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即大连市传染病医院,是大连市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辽宁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中心。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承担着大连、鞍山、营口和丹东四个城市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救治和医学隔离观察任务。为给新冠肺炎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合理的医疗救治服务,在大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大连市卫健委的指导下,大连市对六院的医疗资源布局进行了改造、调整和优化,基本满足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服务需求。
医院整体资源布局调整情况
大连市委、市政府为满足中心医疗救治需要,在医院原有33间负压病房的基础上,于2月份投入7000余万元,紧急改建了55间负压病房,现有负压病房88间。
本次疫情以来,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又利用2天的时间,将医院在院的427名病人有序地转移至7家医疗机构。同时,为满足其他传染病病人的持续医疗服务,又紧急启动了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黄河路门诊。医院对腾空的剩余病房进行了改建,使其符合无症状感染者集中医学观察治疗的病房要求,增加床位400张。
目前,D座尚在改建施工,市委市政府紧急抽调中建八局参与施工,增加力量,采取倒排工期,并联施工的办法,以缩短工期,预计8月10日完工,其余病房均于7月28日晚8时前投入使用,现可使用病床数为527张。
医院医疗资源整体工作情况
面对突如其来的本次疫情,医院统筹优化现有医疗资源,充分发挥优势专科作用,进一步提升医疗资源使用效益。目前医院现有5支医疗机动队,来自大连市7个医疗单位,共计220余人在应急病区进行工作,其中市六院2支,市内其他医院3支,重症ICU病房由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整建制接管,儿科专业团队加入救治。
针对本轮疫情,在市六院现有医务人员的基础上,市卫健委又组建完善了16支医疗机动队,很多曾驰援武汉的医务人员再次投入到大连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同时,国家、省、市专家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进驻市六院进行每日常规会诊和特殊病人随时会诊,做到“一人一案一策”。在救治过程中十分注重发挥中医中药的作用,目前临床上有5组国家推荐使用的中医药专家处方,在市中医专家组辨证施治的基础上应用。市卫健委抽调了重症专家万献尧教授任组长的专家团队和医疗、护理、院感专家团队加强医疗救治和医政管理力量,抽调市友谊医院易力同志加强与专家组沟通、协调,及时落实专家组意见,经治疗目前病人情况总体稳定,救治工作顺畅有序。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代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来中心调研指导工作,慰问一线医护人员,使广大医护人员备受鼓舞。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孙春兰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省、市专家组的指导下,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切实落实好提高救治率、降低感染率,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的工作要求,按照“四早”“四集中”的原则,努力实现“零死亡、零感染、零回头”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病人救治工作。
大连确诊和疑似患者
个人不需负担治疗费用
确诊和疑似患者
先救治后结算
个人负担部分
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补助
个人不需负担费用
确保患者
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8月1日上午,大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大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七次集中发布。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邸树军对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进行通报。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确保患者
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按照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针对大连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大连市医保局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医保局“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工作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围绕做好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制定并实施了三个方面8项政策举措:
确保患者
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一是将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补助,个人不需负担费用。
三是围绕住院登记、费用结算、待遇享受等环节,开设“无障碍”入院、“零支付”出院等快捷通道,全力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顺利享受到医疗救治服务。
确保收治医院
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一是调整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确定的辖区内省、市两级救治定点医院,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对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对医院按项目付费,让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放心收治患者。
二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的“绿色通道”,支持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及时救治患者。
三是结合此次市第六人民医院在院非新冠肺炎患者须转诊至市中心医院等4家医院治疗的情况,对于转入医院临时增设传染科的,及时予以科室和床位备案,保证参保患者及时住院治疗;转入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政策规定支付相关待遇,住院指标单独核算;转入医院因病施治,发生的超出指标费用,年终平衡时一并考虑。为保证转诊患者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由市六院转诊至市中心医院等4家医院的患者,在转入医院治疗时不再缴纳起付标准,出院时直接按照医保报销比例进行结算。同时,为保障丙肝患者门诊特药待遇不受影响,在市六院总院暂停门诊功能后,第一时间开通市六院黄河路门诊部医保丙肝定点资质,丙肝患者在该门诊部诊治后,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全力做好参保群众的
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一是实施“长处方”措施。自2020年7月26日起,疫情期间,定点医药机构可以为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一次性开具最长三个月的门诊统筹、门诊规定病种及高值药品诊疗处方,减少患者就医购药次数,保障长期用药需求。
二是推行“不见面”经办模式。搭建手机端“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电脑端“医保网上综合服务大厅”,提供居民参保登记、居民缴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个人账户返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备案、生育津贴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注销等31项业务的在线查询办理,将医保服务送到市民家中、掌上,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目前,已线上审核办结各项业务12609笔。
当前,大连市疫情防控已进入最为关键时期,大连市医保局将持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市防指统一部署,以更高的标准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患者出院医疗费用结算、支持医疗机构运行发展以及医保经办服务等工作,坚决把住关口、守住阵地,为打赢大连市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