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哈尔滨牡丹江来沈人员请注意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日期:2020-04-21
4月20日,沈阳发布关于严防省外疫情输入的相关通告:即日起,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来沈人员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如果无相关健康证明,须隔离观察14天。
具体《通告》如下:
一、4月1日以来,有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须主动向街道、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
即日起,自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来沈人员,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无相关健康证明的,须在属地指定宾馆集中隔离或单独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及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自哈尔滨市、牡丹江市返沈的沈阳市居民,须单独居家隔离观察14天,如不具备条件须到属地指定宾馆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二、上述人员如有发热、干咳、胸闷气促、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所在街道、社区(村屯)并前往发热门诊。
三、沈阳市所有住宿单位(含洗浴场所)要对住宿人员询问旅居史,如有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旅居史的,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允许登记入住;无相关健康证明的,须告知其到属地指定宾馆集中隔离。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和社区(村屯)要对4月1日以来有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报告,并进行有效管控。
五、即日起,凡到沈阳市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和陪护的人员,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无相关健康证明的,须在入院前进行核酸检测。
六、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