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要闻
境外输入病例治疗费谁出?北京、上海都明确了!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20-03-1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在15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说,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此前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也介绍了相关政策。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陈蓓表示,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田泓、北京频道王昊男)、看看新闻、微博@北京日报
本期编辑:胡程远、朱田恬